历史民族史 > 福分地 清代蒙古族受恩赏所得的土地。一般因有功劳由旗长赏赐其下属官员,称为“福分地”或“上赏地”。承领七八年后,由旗府发给有红印之契约,世袭使用。又,游牧民因定居而占有的土地,也称福分地,世袭使用。乾隆以后福分地可以出租。 福分地相关 龙鹤龙骥龙大道龙上登龙子贤龙云生龙凤翔龙巴头龙头冈龙汉龙汉瑭龙汉璿龙母叟龙达田龙江府龙安府龙许保龙异阁龙佑那龙求儿龙尾关龙纳言龙者宁龙歧山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𠢠 每日一成语:疾声大呼 每日一词语:披麻帶索 每日一诗词:浣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