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养廉钱 清朝政府在正俸之外按等级另行支给官吏的银钱。在新疆,初由政府发给执照,令伯克在乡间自行筹措。乾隆四十年(1775)后,改为由政府征收并发放。执掌税务、词讼、水利等伯克因属肥缺,不予支放,称“不支养廉伯克”。地小商稀处的伯克,则只给养廉田而不给银钱。因维吾尔人将银币称“腾格”,故有些地区称“养廉钱”为“养廉腾格”。 养廉钱相关 刘乂刘劢刘尼刘虎刘易刘旻刘和刘显刘钧刘信刘胤刘亮刘宣刘洁刘哥刘豹刘眷刘崇刘隆刘渊刘裕刘猛刘景刘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𧹽 每日一成语:不直一文 每日一词语:伽荼 每日一诗词:吉水寄阎侍御(时公调官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