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民族史 > 密喇布伯克 叶尔羌汗国官名。波斯语mirab音译。mir (密儿)为amir (异密)的简化形式,在此作“统治者”、“管理者”解;ab意为“水”,与mir合称,意为“水利官”。其职司,除了主管兴修和维护水利设施外,还决定水的分配和收取水费。清代时新疆维吾尔族地方亦设此官。又译密拉布伯克、密拉卜伯克。职司相同。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密喇布伯克相关 托高会托隆武托博克托新卫托漠卫托云八失托布秀尔托尔托保托克托厅托里山卫托时使团托罕河卫托漠河卫托克托索丕托库孜喀拉托毛公贝勒旗托乎提马木提托多额尔德尼托克托玛木特托河路协领公署托乎提尼牙孜哈里托泉琳军民万户府托噶夏茸·贡却格勒坚赞执手礼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𣉑 每日一成语:装模作样 每日一词语:凝想 每日一诗词:晓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