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任子令 汉朝关于选官的律令。其中规定,凡吏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者,得任其同产(兄弟)若子一人为郎。任子一般为郎官或太子官属。哀帝时下诏废除,旋复。东汉因之,公卿、校尉、尚书均可任子弟为郎或舍人。桓、灵时,宦官权势炽盛,任子弟为官,布满州县。 详“任子”条。 任子令相关 布政使布政使司布政榜布宪布宪下大夫布宪中大夫布特哈拜唐阿布特哈衙门布燮石工石工下士石工中士石头仓丞石坝州判石作石库令石库丞石炭场石济水次仓令石济水次仓丞石烈石烈辛衮石窟丞右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秊 每日一成语:嫋嫋婷婷 每日一词语:瑞節 每日一诗词:苏幕遮 鸣鹤馀音卷四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