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民政使司 官署名。清末东三省所属之办事机构。光绪三十三年 (1907) 置。掌主民籍。各设民政使一人掌司事,下设佥事、科员及一、二等医官协助办事。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省裁度支使,所管财政事亦归民政使司兼管。 官署名,清朝置,掌主民籍。其长官称民政使,从二品。下属有佥事、科员、医官等。见《清史稿·职官六》。 民政使司相关 专卖事业司地方财政司稽核员经理英文秘书运副公署英文科员全国烟酒公卖局全国烟酒事务署国税厅总筹备处印花税处监察员造币厂采金局中国银行贸易委员会田赋管理委员会花纱布管制局外汇管理委员会金融监理局中央银行中国农民银行四行联合办事总处中央信托局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𤆮 每日一成语:窗间过马 每日一词语:效邮 每日一诗词:和沈休文双溪八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