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民政使 官名。清末东三省民政使司之主官。掌主民籍。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每省一人,正三品。宣统元年 (1909),依布政使例,升从二品。同年,黑龙江省民政使兼管财政事。 官名,清朝置,从二品,掌主民籍。其属官有佥事,从四品。一、二、三等科员若干人,各有恒任。一等科员从五品,二等科员正六品,三等科员正七品。一、二等医官无定员。一等医官正六品,二等医官正七品。见《清史稿·职官六》。 民政使相关 任职休屠王导官汤官汤邑汤官饮监吏胥吏员吏禄吏人吏曹尚书农仓农商部农矿部农工商部大臣州尹州丞州家州尊州郡州佐州官州录事州文学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𣩷 每日一成语:千金用兵,百金求间 每日一词语:老實疙瘩 每日一诗词:别西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