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北部大人 官名。原为少数民族首领称号,十六国代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 (339) 沿用此名。《魏书·官氏志》:“其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各以多少称酋、庶长,分为南北部,复置二部大人以统摄之。时帝弟觚监北部,子实君监南部,分民而治。”北魏初沿置,明元帝泰常二年 (417),与天部、地部、东部、西部、南部大人并称六部大人,共同执掌国政,处理日常事务,下设三属官。太武帝复建尚书省,罢。其职掌后并入北部尚书。 北部大人相关 法制院录事法制院参议法制院参事法制院院长法制院院使法制院副使法制院副院长法官法律馆法冠法部法部大臣法部右丞法部右侍郎法部右参议法部左丞法部左侍郎法部左参议法部会计司法部会计司郎中法部收发所法部尚书法部参议厅法部参事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𡷺 每日一成语:买田阳羡 每日一词语:寸脈 每日一诗词:次韵知县兄秋怀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