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班品法 班法与品并用的官等制度。梁天监七年(公元508年)吏部尚书徐勉制定班法,区分官员为十八班,不同的班别,其礼遇不同,自十二班以上皆诏授,表启不称姓,自十一班至九班,礼遇又为一等。班与品互相结合,班以多为贵,品以少为尊,班多者,品贵,品少者班尊。班品并用,每二班合为一品,十八班与十七班均为一品,十六班与十五班均为二品;至二班与一班均为九品。陈沿梁制,品班并用,仍为九品十八班。 班品法相关 破贼都尉破贼校尉破敌将军烈武将军烈荣夏国王夏国公夏国主夏采夏采下大夫夏官夏官大夫夏官正夏官尚书夏官侍郎夏官府夏官府都上士夏官副正夏祝夏卿原仇局原仇局丞原州驼牛牧逐便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𢥻 每日一成语:雨沾云惹 每日一词语:宋玉 每日一诗词:咏棋子赠弈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