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海军军港司令处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军港司令处条例》规定, 设于海军各军港(冠以地名),掌理出师准备、防御计划及军港区域及附近地方警备事项。设司令一人(中、少将),参谋一人(上、中校),轮机长、军医长、军需长、军法长各一人(均为上、中校)。 海军军港司令处相关 政事堂机要局政事堂主计局政事堂司务所陆海军大元帅统率办事处洋务文案承宣司承宣官总稽核处礼官处差遣委员总统府第一局总统府第二局总统府第三局总统府第四局总统府第五局总统府第六局总统府机要室总统府侍卫室总统府人事处总统府会计处总统府统计室典玺官总统府参议总统府编审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𫈟 每日一成语:心领意会 每日一词语:壁報 每日一诗词:喋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