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警长 官名,也称巡长,为警察(巡长)之长官,掌管治安。民国时有此官。 警官名。国民党政府改清末至北洋政府时期的巡长为警长。警长可以充任派出所的主任或佐任,率领警士执行各种勤务。与巡官、警士合称“巡官、长、警”,分别负责警管区内的警察事务。参见“巡官”。 警长相关 文资文绣大监文绣院文绣署文职封赠文馆文渊阁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直阁事文渊阁校理文渊阁检阅文渊阁领阁事文渊阁提举阁事文散官文德省文德待诏省文籍院文籍院少监文籍院监方士方书方正方任方丞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𢋄 每日一成语:股掌之间 每日一词语:貌合神离 每日一诗词:颜鲁公太师二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