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通商大臣 官名,清置。初置五口通商大臣,驻上海、办理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五口通商事务;又置三口通商大臣,驻天津,办理登州、牛庄、天津三口通商事务。后改五口通商大臣为南洋通商大臣,由两江总督兼任,改三口通商大臣为北洋通商大臣,由直隶总督兼任。参看《清史稿·职官六·外务部·督办税务大臣》、《中国近代史·南京条约、天津条约》。 通商大臣相关 主簿祭酒黄閤主簿东閤祭酒西閤祭酒閤下令史板行参军兼行参军长兼行参军板参军公府西曹西曹掾属左西曹掾属西曹参军公府东曹东曹掾属东曹参军公府集曹集曹掾属公府奏曹奏曹掾属公府议曹公府户曹户曹掾属公府兵曹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𦉬 每日一成语:贫下中农 每日一词语:朗聲 每日一诗词:禅人并化主写真求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