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八法 明清吏部之处分制度。明朝定制,京察、大计之考察标准,通天下内外官计之,其目有八: 曰贪、曰酷、曰浮躁、曰不及、曰老、曰病、曰罢、曰不谨。清康熙十一年(1672)令以八法填注考语。后改六法之制,遂不用。 明制对官吏中属于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罢软、不谨八种不正常情况者,分别给以处理,称为八法。清代八法指对于贪、酷、罢软无为、不谨、年老、有疾、浮躁及才力不及者的处理规定,后去贪、酷两类,改为六法。参见“考察”。 八法相关 咸和苑咸真威力将军威风将军威东将军威北将军威仪司威戎将军威西将军威光将军威远将军威陇将军威武中郎将威武阿速卫亲军都指挥使司威武将军威虏将军威河将军威南将军威信将军威胜军详稳司威胜将军威烈将军威振将军威略将军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巢 每日一成语:干卿底事 每日一词语:瑣說 每日一诗词:冬日书怀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