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野司寇 官名。春秋时郑国置。掌野鄙县邑民众狱治。一说相当《周礼》的“县士”。《左传·昭公十八年》:“使野司寇各保其征。”杜预注: “县士也。” 官名。掌郊野的诉讼。《左传·昭公十八年》:“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征。”注:“野司寇,县士也,火之明日,四方乃闻灾,故戒保所征役之人,疏:“周礼司寇属官有县士,掌野……公邑之民有狱,则县士断之。”参看“县士”条。 野司寇相关 知度支事勾当度支使三司兵案三司胄案三司商税案三司都盐案三司茶案三司铁案三司设案三司赏给案三司钱帛案三司粮料案三司常平案三司发运案三司骑案三司斛斗案三司百官案三司户税案三司上供案三司麹案三司衣粮案三司勾院三司勾院判官三部勾院判官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𠭱 每日一成语:披沙沥金 每日一词语:逋薮 每日一诗词:绝句六十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