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官职 > 哈的 一作合的,又称哈的大师。伊斯兰教法官称号。元朝于伊斯兰教徒聚居区设哈的,朝廷设回回哈的司作为管理伊斯兰教徒的机构。武宗至大四年(1311),罢回回哈的司,命哈的太师只管掌教念经,回回人所有刑名、户籍、钱粮、词讼均由官府衙门断决。但此后回回人相互间诉讼实际仍按旧制由哈的处理,只有无法解决的案件才向官府陈告。 哈的相关 蓝旗科幕人幕士墓大夫幕㧑幕府幕览幕职州县官幕职官幕爽蒲里衍蒲速盌斡鲁朵蒲类将军蒙古卫军蒙古必阇赤蒙古国子学蒙古国子监蒙古侍卫亲军都指挥使司蒙古官学蒙古房蒙古架阁库蒙古缺蒙古馆蒙古衙门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𡲙 每日一成语:拾带重还 每日一词语:壶梁 每日一诗词:偈颂一百二十三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