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三曹对案 主谓 三曹,诉讼中的原告、被告和证人。对,对质。案,案件。审案时原告、被告和证人同时到场,进行对质。《红楼梦》28回:“一个偷情,一个寻拿,拿住了~,我也无回话。”△用于法庭审案程序。→三头对案 三曹对案相关 月城月堂月宫月律月望月桩钱月白风清月盈则食月离于毕月落参横月额雨有北有厚无厚有发头陀寺有司有声画有备无患有始无终有室有巢氏有年有待有恒有才无命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𣸊 每日一成语:纤毫无犯 每日一词语:酒务 每日一诗词:和之美春日对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