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虞人箴 《左传.襄公四年》:“昔周辛甲之为太史也,命百官,官箴王阙、于《虞人之箴》曰:‘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民有寝庙,兽有茂草,各有攸处,德用不扰。在帝夷羿,冒于原兽,忘其国恤,而思其麀牡。武不可重,用不恢于夏家。兽臣司原,敢告仆夫。’《虞箴》如是,可不惩夫?”于是晋侯好田,故魏绛及之。 虞人,周代掌管山泽、田猎的官员。周太史辛甲命百官作箴词。虞人作箴词劝诫周天子不要耽于畋猎而不顾国家。后用为谏止打猎的典故。 唐.白居易《寄唐生》诗:“功高虞人箴,痛甚骚人辞。” 虞人箴相关 刮地皮刮目相待刮眼刮骨到公石刲羊祀神刳羊之约刳肠制锦刺史雨刺山飞泉刺股刺舌刺虎刻像求贤刻凤刻烛赋诗刻牛伐蜀刻画无盐刻虎刻鹄类鹜削竹简削足适履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𡀐 每日一成语:凿壁偷光 每日一词语:圉師 每日一诗词:陈推官幽居十咏·林下避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