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混为一谈 把不同的事物混在一起,说成是同样的事物。梁启超《中国积弱溯源论》:“吾国民之大患,在于不知国家为何物,因以国家与朝廷混为一谈。”鲁迅《致王志之》:“‘通信从缓’和‘地址不随便告诉’是两件事,不知兄何以混为一谈。” 述宾 把性质不同的两种人或事物当作性质相同的一种人或事物来谈。梁启超《政闻时言·读宣统二年十月三日上谕感言》:“西方学者有恒言,法律现象与政治现象不可~。”△贬义。用于对人对事的不当分析。也作“并为一谈”、“混作一谈”。 混为一谈相关 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佩玉鸣鸾罢歌舞使君自有妇使民以时侯门一入深如海,从此萧郎是路人侯门深似海俊乂在官俟河之清,人寿几何信不由中信而好古信而见疑信近于义,言可复也俭以足用修短命也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辞立其诚俯首甘为孺子牛俾昼作夜倒持太阿,授人以柄倒持干戈,授人以柄借贼兵,赍盗粮倬彼甫田,岁取十千偏听生奸,独任成乱偶然题作木居士,便有无穷求福人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𥓈 每日一成语:楚囊之情 每日一词语:惊心 每日一诗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