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声罪致讨 声:宣布。致:表达。宣布对方的罪行并进行讨伐。语本《国语.晋语五》:“大罪伐之,小罪惮之……是故伐备钟鼓,声其罪也。” 并列 声,宣扬。致,表达。宣扬对方罪行,发动对其讨伐。形容公开宣战。语本《国语·晋语五》:“是故伐备钟鼓,声其罪也。”△用于军事、社会生活等方面的对立行为。→兴师问罪 声罪致讨相关 莸薰游倦游龙葛陂游女游天汉游童欢谣友于之爱友于之谊有龙屠有女怀春诗有栖𫜹有粟吾得食有余地又抱琵琶又抱琵琶过别舟右臂幼舆岩石于归于葫芦画样玙璠余地游刃余光余皇余烈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𦥨 每日一成语:只轮不返 每日一词语:熟軟 每日一诗词:登升真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