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典故 > 明刑弼教 《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后以“明刑弼教”谓以刑律晓谕民众知法守法,与教化相辅相成治国。唐 张说《起义堂颂》:“明刑弼教,道尊老氏。” 主谓 明,明白、严明;弼,辅助;教,教化、教育。严明刑罚,并借助教育手段的帮助。语本《尚书·大禹谟》:“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唐·张说《起义堂颂》:“天铺皋繇,~;道尊老氏,同玄体妙。”△褒义。多用于政治生活方面。 明刑弼教相关 卜肆贫逋梅补苍天补疮剜肉补极补天老手补天石补劓息黥哺粕啜醨餔啜糟醨餔醨糟餔糟不安孔席不辩马牛不材寿不采薇不到江东不封侯不负东昏不归刀头怨不获骊珠不惑年不藉将军势不居一国 每日一字一词 每日一字:䐰 每日一成语:一丝一缕 每日一词语:著定 每日一诗词:送琉书记还长乐